唐某及其駕駛的網約車。沙坪壩警方供圖
網絡預約出租車屬於營運車輛,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處罰遠遠高於酒後駕駛普通私家車。然而,即便如此,有人也是膽子大得很。近日,一男子就因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被重慶市沙坪壩區警方當場查獲。
11月17日14時左右,重慶市沙坪壩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勤務五大隊民警在沙坪壩團歇路開展檢查,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有飲酒駕駛的嫌疑,於是對駕駛員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22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
駕駛員唐某交代,當天中午,他和朋友聚餐時,自覺酒量不錯,席間喝了少量啤酒。想到中午在鄉村道路行駛,應該沒交巡警查酒駕,唐某就抱有僥倖心理開車回家,沒想到,路上被警方查獲。
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唐某駕駛白色小轎車的使用性質竟是預約出租客運,即網絡預約出租車。唐某坦承,自己之前做過網約車駕駛員,後來沒有做了,但車輛的使用性質沒有變更。
最終,唐某因涉嫌酒後駕駛營運車輛,受到了罰款五千元、十五日以內行政拘留,以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警方提醒,網約車屬於營運車輛。不論是否載客,酒後駕駛網約車的行為,都將按照酒後駕駛營運車輛標準進行處罰。(記者 張勇)